插叙和补叙的区别
插叙和补叙
插叙,在叙述主要事件过程中暂时中断线索,插入另一件事的叙述手法。对全文来说,插叙仅是一个片断,插叙完后,文章仍回到原来的事件叙述上来。其作用是多方面的,它可以帮助展开主要事件,或推动情节发展,或对主要人物的身份、性格作简要介绍,或诠释某一情节,从而造成叙述时空的某种纵深感。文章中也要注意交代清楚插叙的起讫位置。
如毕玉堂的《光明行》(《泰安日报》1995年7月9日),主要写游泰山的著名作家王蒙。王蒙总是哼着刘天华的二胡曲《光明行》。作者认为,王蒙的聪明、睿智、幽默,确非一般常人能比。但王蒙的聪明却首先来自于他的光明。只有净明的心弦才能拨弹出清越沁人的琴音;只有光明的心宇才会拥有智慧美丽的世界。五十多岁的王蒙,嘴上虽说着“踏遍青山人见老”的笑语,但爬起山来步履轻健,谈笑风生,并不显倦意。攀登十八盘,探幽后石坞,朝谒玉皇顶,指点瞻鲁台……只要是在行进中,《光明行》的旋律就始终为我们铺展开一片亮丽的光域和芬芳的土地。王蒙嗓子很好,尤其他的意大利拿不勒斯名曲《我的太阳》,唱的味道十足。或许他心里果真有颗自己的太阳吧,因此在他的年过半百的人生中,脚下永远是光明的旅程。接着插叙一段王蒙的人生坎坷经历,赞美王蒙的胆魄、坚定:
王蒙的青少年时期(是16岁吧?)就荣任北京市某区的团委书记。他的《组织部来了个年轻人》极早地划定了中国当代文学的王蒙星座,却又较早地把他推向了漫漫的、在他却是光明的坎坷。1958年,他被下放到门头沟的桑峪村,是亲爱的父老乡亲和“玉米楂子粥”又给他拓出了满天的明霞。1963年到1979年16年间,也即从29岁到45岁,在语言不通、形影相吊的祖国大西北的新疆,他度过了一生最好的时光。是天山的高大,戈壁的浩瀚,充盈了他的灵魂;是天山雪的壮丽,戈壁人的粗犷,强壮了他的胆魄。
然后,又回到了当前游览泰山的情景,并结束全文。这段插叙,使人物的叙述具有某种历史的纵深感。
补叙,在叙述过程中,对前面事件作某些补充叙述。它实际上是一种特殊的插叙。清李绂《秋山论文》:“叙中所阙,重缀于后,为补叙。”具体有两种情况:一是在文章最后,对影响事件发展的关键伏线予以披露,使之真相大白,震动读者,产生强烈的戏剧效果。这里的补叙一般是简短的点睛之笔。如莫泊桑小说《项链》的结尾。二是对叙述中提到的主要事件和人物作补充交代。它对情节的发展起直接推动作用。如高玉宝的《半夜鸡叫》中伙计们挨打原因的交代。补叙和插叙的区别主要在于:插叙不是叙述主体的组成部分,一般不发生在叙述主流的时间范围内。删去它虽然会影响和削弱主题的深刻性,但不影响主要情节的完整性。补叙则相反,它是情节构成的一个有机部分,一般发生在记叙的时间范围内,删去它会直接影响情节的完整性。
如台湾微型小说《戏正上演》(《台港微型小说选》,湖南文艺出版社1987年),写一个胖胖生意人在地摊上声嘶力竭地叫卖:“快!快来买!日本新进产品,一个五百。”有一个青年人看了看说:“太贵了,我那天在中坜,四百就买到了。”“再仔细看看,这是日本货,不是杂牌货!”“错不了,一模一样。”原先看的人纷纷把货放下了。“好!你拿来,如果一样,一个一千向你买,有多少,买多少!”生意人非常不悦。“这可是你说的,大家都听到了。”他把烟丢掉,骑了车子就走。人越来越多,大家都想看戏。一会儿年轻人回来了。生意人看了无话可说。年轻人对大家说:“他要一个一千元向我买,相信各位都听到了,放心,我不会那么狠,只买他五个,算一次小小的警告。”观众一起喝彩。接着他又说:“既然东西都带出来了,也不想再拿回去,如果各位要,一个三百。”于是观众围上来抢购。小说结尾就是一个补叙:
夜已深,观众走了,剩下他们两人。
“今天卖了多少?”生意人问。
“你五个不算,共卖八十三个。”年轻人笑着,然后问,“明天到哪里?”
“新竹。”
它点明了前面所隐伏的内容,即这两个人原来是一伙的,他们俩在演戏。这个补叙画龙点睛,戳穿了他们的骗人把戏,并引起人们更深一层的思考,我们不仅在买东西时要防止被演戏人所骗,而且在人生道路上也要警惕有人在演戏引你上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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