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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zhēng]

[zhēng]

简体部首:总笔画: 8画

繁体部首:总笔画: 8画

简体:

康熙字典笔画: (爭:8)

  • 汉字五行:
  • 五笔编码:evhj
  • 仓颉编码:BSD
  • 四角号码:72230
  • UniCode:U+722D
  • 汉程字典解释

    zhēng
    同“争”。

    笔画数:8;
    部首:爫;
    笔顺编号:34435112


  • 详细解释
    哎呀,没有找到相关信息
  • 字形结构
    [ 首尾分解查字 ]:爫巾 (zhaojin)
    [ 笔顺编号 ]:34435112
    [ 笔顺读写 ]:撇捺捺撇折横横竖
  • 汉语字典解释

    [①][zhēng]

    [《廣韻》側莖切,平耕,莊。]

    亦作“爭1”。

    (1)争夺;夺取。

    (2)争斗;对抗。

    (3)竞争;较量。

    (4)计较。

    (5)竞相;抢先。

    (6)辩论;争论。

    (7)形容辩论激烈。

    (8)犹赌。

    (9)相差;不够。

    (10)欠。

    (11)犹怎。

    (12)犹只。

    (13)方言。抢时间。

    [②][zhèng]

    [《廣韻》側迸切,去諍,莊。]

    亦作“爭2”。

    (1)通“諍”。诤谏;规劝。

    (2)通“挣”。

  • 康熙字典解释
    【巳集中】【爪字部】爭

    〔古文〕𠫩𠄙【唐韻】側莖切【集韻】甾耕切,𠀤音箏。【說文】引也。从𠬪。【徐鉉曰】音曳。𠬪二手而曳之,爭之道也。【廣韻】競也。【書·大禹謨】汝惟不矜,天下莫與汝爭能。汝惟不伐,天下莫與汝爭功。 又【玉篇】諫也。 又訟也。【增韻】理也,辨也。【禮·曲禮】分爭辨訟,非禮不決。 又姓。【正字通】印藪有爭不識,爭同。 又【集韻】側逬切,箏去聲。義同。 又【廣韻】本作諍,諫諍也,止也。【孝經·諫諍章】天子有爭臣七人。 【韻會】俗作争,非。
  • 音韵参考
    [ 上古音 ]:耕部照二母,tzheng
    [ 广 韵 ]:側莖切,下平13耕,zhēng,梗開二平耕莊
    [ 平水韵 ]:下平八庚
    [ 唐 音 ]:*jr?ng
    [ 粤 语 ]:caang1,zaang1,zang1
    [ 闽南语 ]:cheN1,cheng1,chiN1
  • 说文解字详解
    【卷四】【𠬪部】 编号:2509
      爭,側莖切 ,引也。从𠬪、𠂆。  臣鉉等曰:𠂆,音曳。𠬪,二手也。而曳之,爭之道也。 
  • 字源演变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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