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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èr]

[èr]

部首:部首笔画: 3画 总笔画: 9画

康熙字典笔画: (咡:9)

  • 五笔编码:kbg
  • 仓颉编码:RSJ
  • 四角号码:60000
  • UniCode:U+54A1
  • 汉程字典解释

    èr
    口旁,口耳之间:“负剑辟咡诏之。”
    蚕吐丝,引申为以丝作琴弦。
    古同“饵(噐 )”。

    笔画数:9;
    部首:口;
    笔顺编号:251122111


  • 详细解释

    èr
    【名】
    口旁。两耳之间〖sideofmouth〗
    负剑辟咡诏之,则掩口而对。——《礼记·曲礼》。注:“口旁曰咡。”释文:口耳之间曰咡。”
    口〖mouth〗
    循咡覆手。——《管子·弟子职》


    èr
    【动】
    蚕吐丝〖spin〗。如:咡丝(蚕口上下吐丝)。引申为以丝作琴弦
    黄丝咡素琴,泛弹弦不断。——《乐府诗集》
  • 字形结构
    [ 首尾分解查字 ]:口耳 (kouer)
    [ 笔顺编号 ]:251122111
    [ 笔顺读写 ]:竖折横横竖竖横横横
  • 汉语字典解释

    [①][èr]

    [《廣韻》仍吏切,去志,日。]

    [《廣韻》如之切,平之,日。]

    (1)口旁;口耳之间。

    (2)蚕吐丝。引申为以丝作琴弦。

    (3)通“餌”。

  • 康熙字典解释
    【丑集上】【口字部】咡

    【廣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𠀤仍吏切,音餌。【廣韻】口吻也。【禮·曲禮】負劒,辟咡詔之。【註】辟咡詔之,謂傾頭與語也。口旁曰咡。【疏】管子弟子職云:食已,循咡覆手。謂弟子食訖,以手循覆於咡,故知是口旁也。【釋文】口耳之閒曰咡。又【少儀】有問焉,則辟咡而對。 又【集韻】人之切,音而。與同。詳後字註。
  • 音韵参考
    [ 广 韵 ]:如之切,上平7之,ér,止開三平之日
    [ 平水韵 ]:去声四寘
    [ 国 语 ]:èr
    [ 粤 语 ]:ji6,mai1,mai4
  • 字源演变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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