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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jiè] [jiě] [xiè]

[jiè] [jiě] [xiè]

部首:部首笔画: 7画 总笔画: 13画

康熙字典笔画: (解:13)

  • 汉字五行:
  • 是否为常用字:
  • 五笔编码:qevh
  • 仓颉编码:NBSHQ
  • 四角号码:27227
  • UniCode:U+89E3
  • 康熙字典解释
    【唐韻】【正韻】佳買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舉嶰切,𠀤皆上聲。【說文】判也。从刀判牛角。【莊子·養生主】庖丁解牛。【左傳·宣四年】宰夫解黿。【前漢·𨻰湯傳】支解人民。【註】謂解𢧵其四支也。 又【博雅】散也。【玉篇】緩也。【易·解卦註】解,難之散也。【正義】解有兩音,一古買反,謂解難之初。一諧買反,謂旣解之後。故序卦云:解者,緩也。險難解釋,物情舒緩,故爲解也。【前漢·張耳𨻰餘傳】今獨王𨻰,恐天下解也。【註】謂離散其心也。 又【玉篇】釋也。【儀禮·大射禮·解綱註】解,猶釋也。【文心雕龍】百官詢事,則有關刺解諜。解者,釋也。解釋結滯,徵事以對也。 又【廣韻】脫也。【禮·曲禮】解屨不敢當階。 又【博雅】說也。【史記·封禪書】船交海中,皆以風爲解。【註】皆自解說,遇風不至也。 又【廣韻】講也。一曰釋詁也。【禮·經解疏】解者,分析之名。 又樂曲解。【古今樂錄】傖歌以一句爲一解,中國以一章爲一解。王僧䖍啓云:古曰章,今曰解。解有多少,當是先詩而後聲也。 又【字彙補】削也。【魯語】晉文公解曹地,以分諸侯。 又止也。【前漢·五行志】歸獄不解,兹謂追非。 又開也。【後漢·耿純傳贊】嚴城解扉。 又達也。【莊子·秋水篇】無南無北,奭然四解。 又解構,猶閒構也。【後漢·隗囂傳】勿用傍人解構之言。又猶會合煩辱也。【淮南子·俶眞訓】孰肯解構人閒之事,以物煩其性命乎。 又道家有尸解術。【史記·封禪書】爲方僊道,形解銷化。【集解】尸解也。【問奇集】《金壷字考》攺音假,非。又梵言目帝羅,此雲解脫。荆溪淨名記,若正用功,解可作古買切。功成日,解應作戸買切。强分二音,亦非。 又解解,戟多之貌。【揚子·太𤣥經】次七:何戟解解遘。 又【集韻】【韻會】下買切【正韻】胡買切,𠀤音蟹。義同。 又【增韻】物自解散也。【孔安國·尚書序】逃難解散。【註】解音蟹。 又【廣韻】曉也。【禮·學記】相說以解。【註】解物爲解,自解釋爲解,是相證而曉解也。【魏志·賈詡傳】太祖與韓遂、馬超戰渭南,問計於詡。對曰:離之而已。太祖曰:解。【註】謂曉悟也。 又【博雅】跡也。【爾雅·釋獸】𪊽,其跡解。【註】其跡名解。 又地名。【左傳·昭二十二年】王師軍於解。【註】洛陽西南有大解、小解。又【史記·甘茂傳】今公與楚解口地。【索隱】秦地名。【正義】解口,猶開口也。 又州縣名。【一統志】春秋爲晉之解梁城,戰國屬魏,漢爲解縣,屬河東郡,五代漢始置解州,治解縣,元屬平陽路,明因之。 又姓。【廣韻】自唐叔虞食邑于解,後因氏。又複姓。【姓苑】北魏有解枇氏,後攺爲解氏。 又【說文】解廌,獸也。【史記·司馬相如傳】弄解豸。【註】解豸,似鹿,一角,一名神羊。古者決訟,令觸不直者。唐御史法冠,一名解廌冠,取其能觸邪也。【晉書·輿服志】作獬豸。【王充·論衡】作觟𧣾。 又與嶰通。嶰谷,谷名。【前漢·律歷志】取竹之解谷。【孟康曰】解,脫也。一說昆侖之北谷名也。 又與澥通。【前漢·揚雄傳】江湖之雀,勃解之鳥。 又與蟹同。【呂覽·恃君篇】大解、陵魚,大人之居。【山海經】作大蟹。 又【唐韻】尸賣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下解切,𠀤蟹去聲。亦判也,散也,曉也,獸也,地名也。 又【玉篇】接中也。【周禮·冬官考工記】弓人爲弓,茭解中有變焉,故挍。【註】茭,弓檠也。茭解,謂接中也。 又支節也。【前漢·賈誼傳】所排擊剝割,皆衆理解也。【師古註】解,支節也。 又與懈同。【詩·大雅】不解于位。【註】解,怠惰也。【禮·月令】民氣解惰。 又與邂同。【正字通】解后,卽邂逅,言彼此不期而遇也。【六書正譌】別作邂,非。 又【廣韻】古隘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居隘切【正韻】居拜切,𠀤皆去聲。【類篇】除也。一曰聞上也。【韻會】發也。【唐制】進士由鄕而貢曰解額。又【國史補】外府不試而貢者,謂之拔解。【宋史·選舉志】天下之士,屛處山林,令監司守臣解送。又【職官志】入額人一任實滿四年,與解發赴銓。【正字通】凡官司解報、杻解,皆此音。【韻會】讀若懈,非。 又與廨同。【玉篇】署也。【商子·墾令篇】高其解舍。【左思·吳都賦】解署棊布。【註】言非一也。 又【集韻】口賣切,楷去聲。解垢,詭曲之辭。【莊子·胠篋篇】解垢同異。【音義】又音楷。 又叶舉履切,音几。【古詩】著以長相思,緣以結不解。以膠投漆中,誰能別離此。 又叶居縊切,音記。【楚辭·九章】愁鬱鬱之無快兮,居戚戚而不解。心鞿羈而不開兮,氣繚轉而自締。 又叶訖力切,音棘。【詩·魯頌】春秋匪解,享祀不忒。皇皇后帝,皇祖后稷。 又叶舉下切,嘉上聲。【僧皎然·題毗沙天王像】憶昔胡兵圍未解,感得此神天之下。 【俗書正誤】解从刀、牛。俗从羊作觧,非。廨字原从厂作。
    考證:〔【史記·封禪書】燕人方僊道,形解銷化。【註】尸解也。〕 謹照原文燕人改爲字。註字改集解。〔【史記·司馬相如傳】弄解豸。【註】解似鹿,一角,一名神羊。〕 謹照原文註解下增豸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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