康熙字典解释
【唐韻】布綰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補綰切,𠀤同版。【說文】判也。又籍也。【莊子·徐無鬼篇】金板六弢。或作鈑。 又【玉篇】片木也。【急就篇】木瓦也。【詩·秦風】在其板屋。【正義】西戎之俗,民以板爲屋。 又詔板。【後漢·竇武傳】曹節召尚書官屬,使作詔板。 又【松窗小牘】鐵券謂之金板。 又板官、假板,官品之𤰞者。【隋書·官志】有板咨議叅軍,板長史等名。【宋書·百官志】除拜,則爲叅軍事。府板,則爲行叅軍。 又手板,笏也。【文獻通考】晉宋以來,謂之手板。 又【宋國史補】爲尹者,例置板記事。 又【詩·小雅·鴻雁篇】毛傳:一丈爲板,五板爲堵。 又箕屬也。【管子·弟子職】坐板排之,以葉適巳。 又板板,反側也。【詩·大雅】上帝板板。 又負板,悲哀貌。【儀禮·喪服·鄭註】孝子前有衰,後負板。【疏】謂負其悲哀於背也。 又【集韻】蒲限切,音阪。籍也。 又叶𤰞免切,音匾。【韓愈·祭張徹文】乃遷殿中,朱衣象板。惟義之趨,豈利之踐。【自註】踐,上聲讀。
考證:〔【毛萇百堵傳】築牆者。〕 謹按原文無築牆者三字。謹照原書改詩小雅鴻雁篇毛傳。